执法为民 嘉兴4家人民法庭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
2012年5月17日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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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5月15日召开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嘉兴下辖的4家人民法庭被评为第四批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它们分别是南湖区人民法院凤桥人民法庭、秀洲区人民法院王江泾人民法庭、海盐县人民法院沈荡人民法庭、海宁市人民法院长安人民法庭。
会上,在人民法庭工作满20年、现仍坚守在人民法庭工作岗位上的资深法官还被授予了“人民法庭工作二十年荣誉证书”。嘉兴获此殊荣的法官共有4位,分别是海宁长安法庭庭长潘国良、副庭长沈甫源、审判员朱美娟,嘉善西塘法庭副庭长鄢云峰。
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通讯员 田舍郎 晚报记者 钱姬霞
编辑:
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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