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开车行驶在路上,与对向车辆交会时,如果对方开着远光灯,你是不是一肚子气?更令人气愤的是,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不过,即日起我市将开展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专项整治行动。
提到远、近光灯到底怎么使用,很多驾驶人可能并不了解,对此,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重点进行了介绍: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夜间行驶要开启近光灯。
同时,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天气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此外,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有关负责人说:“这类情况,规范使用灯光的人很少,今后,大家要注意了!”
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不同时段、路段交通流量的变化情况,交警部门将科学部署警力,尤其是结合夜间“禁酒驾”工作,将对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可以肯定的是,每个月,交警部门不定期集中整治行动将在2次以上。“凡是我们查到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一律记1分,罚100元。”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