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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满年 全市酒驾同比下降七成

2012年5月15日 09:56 [ ] [打印]

  去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正式施行。记者昨天从市交警部门获悉,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全市的酒后驾驶达到了21802起,其中饮酒驾驶19572起、醉酒驾驶2230起。“醉驾入刑”施行后,从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1日,全市酒后驾驶6413起,包括饮酒驾驶5804起、醉酒驾驶609起。“醉驾入刑”一年,酒驾同比下降七成。

  醉驾违法行为特点分析

  来自市交警支队的统计数据显示,在“醉驾入刑”一年时间里,全市摩托车驾驶人成为醉驾“主角”。从醉驾违法行为的车辆类型来看,驾驶摩托车占277人,占总数的45.48%;驾驶轿车230人,占总数的37.76%;驾驶客车89人,占总数的14.61%;驾驶货车5人,占总数的0.08%;驾驶拖拉机的6人,占总数的0.09%;驾驶其他车辆2人。

  在醉驾违法行为中,从年龄来看,驾驶人多为青壮年,年龄在20至50岁的占总人数的92.44%,51岁以上占6.5%。其中,涉及外国人的有1人。

  从性别上来看,男性591人,女性18人。据统计分析,在酒驾案件中,从个体私营企业老板到白领、蓝领、农村居民、新居民,各层面分布较为均匀。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悠久的酒文化历史已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逢年过节、亲朋相聚、社交应酬都离不开酒,人们往往碍于情面而把安全抛在了脑后。

  酒后千万不能开车

  “造成酒后驾驶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是:不少驾驶人对酒后开车的危害缺少足够的认识,对社会、对生命、对自己缺乏责任。”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分析说,有些人认为自己酒量大,就算喝了酒但不醉也可以开车。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据了解,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增加2~3倍,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驾驶人在驾车前即使只喝了一小杯酒,其反应能力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人在微醉状态下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

  有关部门曾做过调查,一般人喝1~2瓶啤酒,血液中酒精含量是50~70毫克/100毫升,症状为精神愉快、飘飘然,事故率为55%;3瓶啤酒,酒精含量是120毫克/100毫升,症状是激动、吵闹,事故率为65%;5瓶啤酒,酒精含量是180毫克/100毫升,症状为动作不协调、意识紊乱,舌重口吃,事故率为90%以上。

  公安机关对酒驾决不手软

  “虽然法律加重了对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公安机关整治酒驾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从根本上治理酒后驾驶这一痼疾还任重道远,一些驾驶人仍心存侥幸,有的人在麻醉中永远离去,有的人在清醒之后追悔莫及。一次次血的教训在反复验证,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说,酒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朋友邀请您共同进餐时,自己要有主见,如果打算喝酒的话就坐出租车或乘其他人的车前往。只要您想开车,必须控制自己。

  “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对酒后驾驶的整治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对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单位,一律按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一律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依法严格查处。”该负责人表示。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赵天斌 通讯员 马骏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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