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亏本、赌博输钱的新塍镇男子老汪竟然“克隆”前妻房产证作担保借款。到了还款日,无力归还的他干脆玩起失踪。近日,老汪因涉嫌诈骗被当地警方刑拘。警方表示,逾期恶意不还构成诈骗,市民民间借款须防对方使用假证。
借期一个月3年还未还
今年5月初的一天,家住新塍镇的郭先生急匆匆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人骗了。早在2009年9月,他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借给同在新塍镇的老汪1万元,约定借款日期为一个月,当时老汪将手上的房产证及契证交给了郭先生,并写了借条。郭先生看到房产证等在手,便放心地将钱借给了汪某。
转眼一个月过去,郭先生去催款的时候发现老汪不见了,手机也联系不上。于是,郭先生按照房产证和契证上的地址找到了老汪的老婆,老汪老婆一口咬定她和老汪已经离婚了,房子是判给她的。郭先生赶紧到房管所查询,被告知这两本证件都是假的。一直以来,郭先生都在试图打听老汪的下落,转眼就3年了,老汪一直音信全无,郭先生只好求助警方。
抵押的房产证竟是“克隆”的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三天后就在新塍镇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老汪抓获。
原来,老汪2008年离婚后一直好吃懒做,原先的生意亏本,后打牌输了不少钱,时常泡在网吧上网,经济比较困难。想借钱,但没地方借,他听说民间借贷只要有东西抵押就行,便动起了歪心思。他将前妻的房产办了假的房产证和契证,很顺利地向郭先生借到了钱。
还款日到了以后,老汪没钱还,心想反正抵押的房产证也是假的,就干脆不跟郭先生联系,甚至连手机号码也换了,这一拖就拖了3年。目前,老汪因涉嫌诈骗已被秀洲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以房产证作担保借款的
一定要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手续
新塍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民间借款涉及以房产证作担保借款的,双方一定要通过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手续,这样才能辨别出对方所提供的证件是真是假,甚至真实的房产是否被法院查封,从而避免钱财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