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秋季开始,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免除学杂费;从2007年秋季开始,对新居民子女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从2008年春季开始,对具有学籍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从2009年春季开始,在公办中小学取消义务教育学杂费和借读费……记者近日从区教文体局获悉,近年来,秀洲相关部门对于新居民子女的入学关注度日益提高,区财政用于新居民子女教育教学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去年,区财政拨付469万元用于新居民子女学校各项补助。
大多数新居民都想把子女送到教学条件好、在义务教育阶段又能免除学费的公办学校就读,然而公办学校接纳能力有限,加上新居民流动性强,要想完全解决其子女就学问题仍面临不少困难。日前,区相关部门、几所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负责人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符合条件可入公办学校就读
截至去年9月,在秀洲区就读的新居民子女共有18474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8877人,在准公办或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就读的9597人。符合什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可到公办学校就读?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秀洲区对区域内工作和居住的新居民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在秀洲新区加创路以东工作和居住,且已取得《专业人员居住证》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新版)并具备原《专业人员居住证》条件或来秀洲区投资创业人员的子女,就近安排到秀洲新区实验学校、秀洲实验小学就读;对已取得《普通类居住证》(老版)和《浙江省居住证》(新版),且在秀洲新区加创路以西工作和居住的新居民子女,安排到高照小学和高照中学就读;在各镇已取得《普通类居住证》(老版)和《浙江省居住证》(新版),同时在镇属区域工作和居住的新居民子女安排到镇区域内公办中小学就读。按上述政策安排学生入学后还有空额的,依据各镇出台的新居民子女入学要求招生至满额为止。
想方设法提升教育质量
“新居民家长和本地家长一样很重视教育,一心想把孩子送到公办学校,不仅因为可以免学费,更重要的是公办学校的师资力量强。”区教文体局副局长山陈云告诉记者,区教育部门想方设法提升新居民子女学校教育质量,对其在课程开设、校园安全、质量评估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管理。秀洲区现有7所准公办或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参照当地完全小学管理模式,由当地中心小学统一管理。
从2009年开始,秀洲区从公办学校中挑选出一批“联校指导员”,他们每周至少一天到新居民子女学校上班并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几年来,公办学校与新居民子女学校因为这些“联络员”的存在而联系越来越紧密,互相切磋教研成果,举办“图书漂流”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