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创新力,营造勇于开拓、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更好更快地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根据“效能提升年”专项组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范围
凡是本年度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过程中创新方式方法、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发展问题、满足发展需求、创造社会价值、促进社会进步的项目均属于评选范围。
2、考核标准
具体创新做法要有相应的特点优势,经理论论证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经实践检验具有较强实效性,经横向纵向比较具有较强的创造性,并经推广运用,已取得明显成效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包括利用原始创新、移植创新、集成创新等形成的成果等等。
3、考核办法
(1)申报要求。年底由各单位按要求自行申报,其中,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可择优申报2个项目,区级机关各部门分别申报1个项目。申报时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限1500字以内),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申报项目获奖情况、现场会推广情况、媒体报道情况及领导批示肯定等)。
(2)奖项设置。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申报项目,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区级机关部门申报项目,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其余为三等奖。并根据创新项目总体情况,另设“现代田园新秀洲特别创新奖”。
(3)测评方法。区级领导、部门对镇、街道和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测评;区级领导,镇、街道和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对部门测评;部门互评;组织专家和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测评。具体测评部门按照双向考评确定,测评总分由加权平均排序。
评选结果将在全区进行公示,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