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大连、青岛、宁波、厦门与深圳的宣传部长们汇聚鹏城,参加全国计划单列市宣传部长第五次联席会议。
两个多小时的联席会议开得轻松愉快,既有经验的交流,又有对未来的展望,既有对宏观发展问题的阐述,又有对具体发展举措的分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在文化强市发展中的新理念、新战略和新思路,恰似“他山之石”,对于深圳如何进一步建设文化强市、打造文化深圳大有裨益。
青岛:
构建“15分钟文化圈”
“到2020年,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城市更加文明和谐,基本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强市。”面对未来,青岛为文化强市建设确定了这样一个新目标。
如何实现宏伟目标?据青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伟介绍,青岛将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
坚持文化惠民,构建覆盖全市、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的“15分钟文化圈”,率先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大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实施“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百亿工程”,文化投入比“十一五”时期翻一番。
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打造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打造一批国际化文化产业基地,实施“10+100”工程,重点培育10个龙头文化企业和100个重点文化企业。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成为重要的支柱性产业。探索建设文化保税区,打造文化企业保税政策的实体服务平台。
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彰显城市独特魅力。培育“帆船之都”、“音乐之岛”、“影视之城”等三大城市文化品牌,办好青岛国际啤酒节、中国青岛国际海洋节、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中国秧歌节、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奖(金凤凰奖)、国际大学群英辩论会等八大文化品牌活动。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联盟“音乐之都”、“电影之都”和“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称号。
宁波:
努力建设“好人社会”
“先进文化凝聚力强、公共文化服务力强、文化产业竞争力强、区域文化影响力强、文化改革创新力强、文化保障支撑力强”,在着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中,宁波提出了“六个强”的目标。
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宋伟介绍,围绕该目标,宁波将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开创宁波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
着力抓好文化发展“1235”工程,努力培育10个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园区)、20个重点文化品牌、30个重点文化项目、50个重点文化企业,不断培育宁波文化的地域特性,不断增强宁波文化的总体实力和竞争力。
实施文化强县考核评价体系——按照科学性、导向性、前瞻性和操作性等原则,在评价指标设置上,既有定性指标,也有定量指标;考核结果计入县(市)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值,推动县(市)区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探索大众化、通俗化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宁波“微型党课”已成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案例,宁波将深化“微型党课”品牌,深入开展“理论宣传普及周”、社科普及月活动,推进区域化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同时,把公民道德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倡导“长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努力建设“好人社会”。
大连:
实施市民艺术素质培训工程
“城市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合理规划,措施得力,推动大连文化强市建设。”大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滕贞甫介绍,大连将通过科学谋划,积极引导,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炼大连城市精神。以“《时代之魂》——大连城市精神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建设校园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增强城市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开展“爱我家乡、建设大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大连的热情和积极性。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创新和丰富“打造文化大连”群众文化品牌活动;继续实施“市民艺术素质培训工程”、群众特色文艺展演示范工程,组织好“高雅艺术进校园”、“送戏到乡村”等活动。
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大连将起草《大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大连市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发展重点及整体布局;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坚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发展动漫游产业、广播影视产业、旅游文化产业,培育扶持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及相关产业。
厦门:
奠定国际性影城发展格局
在建设文化强市中,厦门描绘了一幅美好的文化蓝图——中国东南沿海的重要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中心城市和文化产业示范城市、全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知名文化城市等。
如何让蓝图变成现实,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聪明介绍了多个“大手笔”: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确保发挥最大效益。统筹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利用和管理,明确各类文化设施服务标准,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做强做大文化产业。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 10%,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5%以上,成为支柱性产业。实施国际先导路线、国内资源整合、两岸合作先行策略,锁定若干重大影视基地项目,快速奠定国际性影视城市的发展格局;引进国内大型新媒体企业,整合各类新媒体资源,打造适合新媒体产业发展的产业园区和孵化平台,构筑海西新媒体产业基地;抓好厦门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项目,确保一期项目于2012年6月建成。
(2012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