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怎么这么晚了交警还在路上啊?”最近一段时间,很多晚上开车的驾驶人都会发现,深夜的街头还有交警在查酒驾。不过,即便是在这么高压的态势下,还是有一些驾驶人“铤而走险”。针对目前我市酒驾情况,我市交警部门前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现阶段的酒驾查处情况、典型案例等。此外,交警三大队还召集辖区娱乐场所的负责人举行座谈会,希望他们能协助相关部门禁止酒驾情况发生。
1月15日晚上11时12分,邱某喝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途经昌盛路与禾兴路交叉口时,由于被酒精麻痹,导致其与一辆中型货车相撞,邱某鼻梁骨骨折。后经鉴定,邱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6毫克/100毫升。
2月17日凌晨3时15分左右,张某一晚上连喝三场酒后带着一帮朋友驾驶轿车兜风,途经海宁市翁金线34K+320M丁桥镇海潮村附近时,由于酒精的作用导致方向失控,车辆与行道树发生碰撞,造成5死2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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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去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查到醉酒驾驶419起,其中本地驾驶人249起、外地驾驶人170起;170起驾驶汽车、241起驾驶摩托车、8起驾驶其他机动车辆。“去年‘醉驾入刑’后,我们平均每天查到的醉驾起数为1.7起。”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月1日至3月14日,我市交警部门已经查到醉酒驾驶179起,平均每天查到的醉驾起数为2.4起。市区3个交警大队今年年初以来的酒驾查处情况是:交警一大队已查到酒驾143起,其中醉驾18起;交警二大队已查到酒驾201起,其中醉驾38起;交警三大队仅2月初以来已查到酒驾275起,其中醉驾31起。
“在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中,90%以上是夜间查获的,其中70%以上的驾驶人是在娱乐场所饮酒后回家的路上被查获。在醉酒驾驶中,有21起是在KTV、酒吧等场所饮酒后回家的路上被查获的。”市交警三大队负责人介绍说,为此,他们专门将辖区内娱乐场所的负责人召集在一起举行座谈会,一方面希望他们帮忙多提醒客人酒后不要开车,另一方面则听听他们对警方查酒驾的建议。
“坚持‘禁酒驾’常态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酒驾行为,还社会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环境……”在座谈会上,警方还发放了《致广大娱乐场所负责人的一封信》,希望广大娱乐场所能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及时劝阻客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在营业场所张贴醒目的“禁酒驾”标语,在客人离开时提供服务台免费叫车、停车场代驾等服务,尽量避免让“马路杀手”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