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中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正式发布,新标准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与国际标准“低轨”相接。
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环保部已下发通知,明确规定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施要求。因此2016年1月1日是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时间”。
据介绍,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的标准强调以保护人体健康为首要目标,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标准体现了调整、增设、收严、更新8个字。
“我们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原来的50%—75%提高至75%—90%;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动监测分析方法;明确了标准分期实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不达标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依法制定并实施达标规划。”吴晓青说。
他表示,总体上,新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由于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决定了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目前仅能与发展中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普遍采用的世卫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
“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标准仅仅与世界‘低轨’相接,要正确实现与世卫组织提出的指导值接轨,我们国家还将有更长的路要走。”他说。
“我们做了测算,新标准实施后,我们国家将有三分之二的城市达不到空气质量的要求。”吴晓青说,“这说明我们面临严峻挑战,也说明大气污染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他表示,此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发布,在中国环境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开始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阶段向环境质量管理阶段、从控制局地污染向区域联防联控、从控制一次污染物向控制二次污染物、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这些转变都将对中国环保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据介绍,中国环境保护标准自1973年创立以来,经过30余年发展完善,已形成了“两级五类”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截至“十一五”末期,中国累计发布环境保护标准1418项,其中现行的标准有1307项,被更新或废止的标准有111项。
吴晓青说:“到去年底为止,我们国家已经具备对PM2.5和臭氧监测条件的城市有56个,有监测设备169台/套,同时具备PM2.5和臭氧监测条件的有50个城市。”
吴晓青说,为了科学地监测PM2.5,将调整和优化中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合理布局全国环境空气的监测网络。经初步测算,在“十二五”期间,中国要建设近1500多个监测点位,前期需要的投入将超过20多亿元人民币,每年新增的费用也将超过1个亿。
吴晓青说,研究表明,PM2.5的来源广泛,成因复杂,既有因燃煤、机动车、扬尘、生物质燃烧等直接排放的细颗粒物,又有从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形成的二次颗粒物。这些细颗粒物既有本地污染源排放产生,又有外地源远距离输送的影响等等,这些特点决定PM2.5的防控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
据测算,2010年中国机动车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与2006年的排放量基本相当。
为解决好以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环境准入门槛;继续深化污染减排;着力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协同防控;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