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洪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工伤事故纠纷,虽然双方对协议内容并无异议,但因为涉及分期赔付问题,让双方都不安心。经调解员建议,双方当事人又办理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手续。“现在,这份人民调解协议书有了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不需要起诉,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调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这是他们破解调解中分期赔付难题进行的首次尝试。
去年9月18日,沈某在雇佣方承包的嘉兴某锻造公司提供劳务,其间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后送嘉兴某医院住院治疗20多天,被诊断为头部软组织挫伤,左侧8根肋骨骨折,后经司法鉴定其伤势构成九级伤残。
随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故申请洪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雇佣方承担沈某的各种损失费用;雇佣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赔(补)偿款。
由于涉及分期付款,沈某担心对方不履行协议会造成麻烦。同时,雇佣方也担心沈某今后对此协议又有反悔,故双方一致接受了调解员提出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的建议。
据了解,过去的人民调解中,受纠纷本身的曲折性及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的影响,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矛盾纠纷调处,双方会协商采用分期赔付方式解决。但是,假如赔付期内发生新的纠纷,会将当事人重新拖回无休止的诉讼中。
“以前,一遇到分期付款,双方当事人总担心调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引入司法确认后,等于给当事人双方吃下了‘定心丸’。”据秀洲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自去年1月1日起,凡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共同向法院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这也为调解中出现的分期赔付难题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去年以来,区司法局积极与区人民法院对接,在人民调解中适时引入司法确认,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的公信力,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为纠纷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成本。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起人民调解协议引入了司法确认,如期执行分期赔付金额超过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