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级重点高中,省二级重点高中……这是我省以往高中学校的荣誉级别,随着学生的发展越来越个性和学校教学方式越来越丰富,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我省将以创建课程特色为主要内容,开展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评估工作,希望以此改变普通高中长期形成的“千校一面”和严重影响学生主动性和个性化学习的状况,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日前,市教育局召开了开学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今年启动省级特色示范高中创建工作,合理确定学校规模,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
特色标准
“考验”高中学校
据介绍,浙江省教育厅此前已经印发了《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对于教学质量和必修课程,《标准》没有占很大篇幅,很大篇幅是选修课的相关内容。如“校内选修课程”内容,一级学校的标准是:选修课程丰富且形成鲜明特色;已开发各类选修课程不少于每30名学生1门。“校外选修课程”中一级学校的标准是:建立鼓励学生选修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大专院校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课程制度;利用校外资源开设的职业技能课程占选修课程的比例在15%以上。
一级学校
要在全省有影响
《标准》强调学校的社会影响,如其中的“师生和家长评价”一项,将通过学生、家长、教师问卷调查确定满意度,一级学校的要求是:学生选修课满意度在90%以上;学生和家长教学满意度均在90%以上;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特色认同度均在90%以上;教师对学校发展性评价满意度在90%以上。“学生成长”这一项,一级学校的要求是:近三年,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科目合格率在99%以上;90%学生掌握一项经系统选修课培养的职业技能;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个性鲜明,各方面素质较好,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比较强,高一级学校和社会反应良好。在“学校发展”这项中明确规定,一级学校办学整体水平比较高,在全省有较大示范影响。
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对照《标准》自认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可以提出申报。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在2014年底前,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标准后可直接申报相应等级的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2015年开始需要逐级申报。
省教育厅对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重新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