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要求到2012年底,力争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这样的联合行动,初衷非常好,体现了对流浪乞讨儿童的关怀。自今年初以来,民间的“随手拍解救被拐儿童”行动引起了舆论对这个特殊群体的关注,八部委的联合行动,显然是对民间行动的回应,而且,官方的行动更有力、更彻底,力争将关怀的阳光洒到每个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身上,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确实,他们本不该流浪乞讨在街头,遭遇歧视、冷眼、伤害和驱逐,而应该像其他同龄人一样在学校里读书——家庭和社会没有为他们创造这个条件,政府有义务承担起这个兜底的责任。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的孩子,这当然是一个美丽的愿景,可是我特别担心,在官场的执行逻辑和权力惯性下,这个美丽的愿景被异化为一种可怕的结果,走向关爱未成年人的反面:街面确实没有流浪乞讨的孩子,可他们陷入了比流浪乞讨更加不堪的苦难中。
八部委要特别严防一些地方在执行政策过程中采取“锯箭疗法”,防止这个好政策走向浅表的形象化和欺人的指标化,变成一种变相的“禁乞”,一种将无家可归的孩子从街面上赶走就完成任务的“清除”行动。
“锯箭疗法”大家都很熟悉:一个人的手臂被箭射中,于是去找外科大夫,结果外科大夫帮他把在外面的箭锯掉了。这人困惑地问:“你怎么只锯了一截呢?还有手臂里的半截怎么办?”大夫笑笑说:“我是外科大夫,里面的你去找内科大夫。”前段时间,甘肃发生校车事故后,各地为了避免出现类似悲剧而整顿校车,某些地方是怎么整顿的呢?为了避免出事,干脆就停运校车,以致学生无校车可坐,不得不停课或步行去学校。这就是不负责任、推卸问题的“锯箭疗法”。
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达此目标,很容易滑向“锯箭思维”。这个政策的本意是关爱孩子,让他们得到救助,提供保障让他们无生存之忧,无需流浪乞讨,或者帮他们找到父母,接孩子们回家……可要完成这样的任务太难了,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还不一定能完成,但“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又是一个必须完成的指标,于是就可能有这样的结果:只要把孩子从街面上赶走,在街面上看不到流浪乞讨的孩子,就算完成任务了,而不管他们是否得到救助,是否回到了家,是否有了好的归宿。
只要把孩子从街面上赶走,对某些地方部门来说,这是一个太好完成的任务,围追堵截,严禁孩子流浪乞讨,见一个堵一个,很容易在表面上完成任务。可是,这种“锯箭疗法”只会使一些孩子陷入更加悲惨的境地:原来起码还可以通过流浪乞讨获得生存,被禁止出现在街面上后,可能连基本的生存保障都没有了。
对于这种可以预期的“锯箭思维”,八部委一定要防范在先,不能让“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变成一场“禁乞”,变成一些孩子的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