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等88家单位被嘉兴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授予嘉兴市2009—2010年度“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年来,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联合区团委挂牌成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遵循“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三优先”原则,专门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使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可靠保障。2009年以来,该中心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援助案件100余件,占刑事援助案件总数的75%。在刑事辩护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注重争取家长配合,以“教育、感化和挽救”为方针,帮助青少年认识错误,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据了解,该中心还不断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向社会延伸,认真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安排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青少年开设法制课堂,重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要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摒弃不良嗜好,并做好父母的生活警示员,让平安相伴,让幸福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