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使用3天便过敏,找到店里,营业员竟然说脸浮肿是正常的。听信了营业员的话,消费者张女士继续使用,却因脸部浮肿严重住进了医院。经治疗,她美容不成却在脸上留下斑痕。近日,在区工商、新居民管理等部门的帮助下,张女士向店家讨回了公道。
今年9月12日,云南籍新居民张女士来到洪合镇赵女士开办的化妆品店,经店里营业员推荐,她购买了一款标价250元的化妆品。回家后,她便迫不及待地使用起来。3天过后,张女士满心期待的美容效果没有达到,反而发现脸部开始浮肿。她赶紧来到店里找到那名营业员问明原因,该营业员告诉她,浮肿是正常反应,该化妆品可继续使用。
回家后,张女士继续使用这款化妆品。又是3天过去了,张女士感觉脸肿得更厉害了。惊慌之下,张女士跑到医院检查,医生告知这是由于药物过敏造成的,必须马上停止使用该化妆品,接受医院治疗。经过住院一周的治疗,张女士脸上的浮肿是消失了,但留下了一块斑痕。
随后,张女士的丈夫找到化妆品店要求对方赔偿。他提出,除支付医疗费外,还要一次性赔偿自己和妻子的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5万元;而赵女士只同意返还购买产品的钱和支付医疗费用3500元。
由于赔偿问题双方谈不拢,张女士便找到当地工商部门和新居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接到投诉后,我们对化妆品的进货渠道进行了检查,发现系正规厂家生产。但是,商家没有尽到提醒消费者进行皮肤测试的义务。”工商人员说。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赵女士在支付之前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张女士误工费和后期治疗费共计5000元。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检查是否有卫生部的批准文号,还要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千万不要使用“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同时,消费者在用一款新的化妆品前,最好做皮肤测试,方法是将新产品在耳后或前臂的屈侧连续涂3至5天,确定皮肤无不良反应后再正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