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一整年,到头一场空,每年年终时分,各地欠薪、讨薪的事件就会此起彼伏,各种悲情剧就会接踵上演。对此,近日,我市人力社保、城建、公安等7部门联合执法,拉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序幕。在此之前的9月份,我市就召开会议,提前对防范处置欠薪工作做了专题部署,一场“百日清欠专项行动”的战役也在10月份打响,这些赶早防欠薪的举动,让人期待着恶意欠薪可以画上休止符。
今年形势不同于往常,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部分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这些客观情况很容易导致企业主欠薪跑路走人,而一旦欠薪跑路成了企业主解决困难的办法,此类事件很可能发酵,成为其他企业的模仿范本。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统计验证了这一点,今年前三季度,企业主欠薪逃匿事件明显上升,企业大多为低、小、散企业。看起来,糟糕的现实状况,似乎寓意着恶意欠薪还会没完没了,但在今年,新的《刑法修正案》已设立了“恶意欠薪罪”,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可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如果说以往的惩罚措施不得力,违法成本过低,给了“老赖”们侥幸的机会,这次可是为有效维护劳动者薪酬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有了行政法律,又有了刑法支持,并不代表着恶意欠薪事件写下了终结篇,俗话说“徒法不足以自行”,问题还要看,法律制定后,有关部门是不是能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能够迅速全面地执行,否则,都是白搭,依然如故。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市在防止和处理欠薪事件上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建立了多种预防机制,对一些欠薪事件多发的领域以及多发的企业基本都了如指掌。那么,接下来的事情是,把工作做得再细致一些,将触角伸向每一个可能会发生恶意欠薪事件的地方,把工作力度加大一些,对待欠薪者绝不姑息,则恶意欠薪事件发生的概率会小一些。
“恶意欠薪罪”是解决欠薪的起点而非终点,在法律增设“恶意欠薪罪”之后,我们更需要高度重视配套制度的建立,提高政府机关的执行力,将工作想得更细一些,做得更细一些,这样,恶意欠薪才会剧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