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 09:18 [大 中 小] [打印]
日前,秀洲区出台了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根据实施细则,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在职教师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区财政按照每年不少于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并纳入专户管理。同时,中小学按照不少于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设立专门培训费支出科目。今后,教师参与专业发展培训情况将列入中小学校考核指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沈洁 编辑: 谢冬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