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以“知民情、解民忧、谋发展、促和谐”为主题的新塍镇“村(社区)事务恳谈会”制度正式拟定。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新塍镇从本月开始将每月定期在村(社区)里相对固定场所,由镇村(社区)干部与村(居)民进行面对面恳谈,听取意见建议,协商解决具体问题。通过恳谈了解民情、恳谈民情、办理民情。
据了解,新塍镇“村(社区)事务恳谈会”制度规定,在“事务恳谈会”前,村(社区)干部、联村干部必须要先深入走访群众,了解村(居)民所想、所盼、所怨,研究确定恳谈内容。“村(社区)事务恳谈会”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主持,时间定在每月10日(或15日),由镇联村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与党员、村(居)民代表、村(居)民组长等进行面对面恳谈沟通。每次“村(社区)事务恳谈会”活动情况都要有专人记录,并建立档案。
“村(社区)事务恳谈会”后,镇村(社区)干部要对村(居)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承诺的事项认真分析并研究对策。对重大村(居)务问题,要及时召开党员、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并组织实施。对需要上级党委、政府帮助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要建立反馈制度,镇村(社区)干部要将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向村(居)民群众进行反馈;对一些解决不到的,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下一次“村(社区)事务恳谈会”活动中进行说明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