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记者7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近日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查通过了由海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出资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允许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
财政部表示,国家批准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并赋予免税品特许经营权,是实施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最重要的配套政策措施之一,将有利于充分调动海南省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离岛免税政策作用;有利于鼓励适度竞争,避免垄断经营,促进海南省免税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三亚市离岛免税店已经明确由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在2011年4月20日正式启动政策试点。2011年,海南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了由海南省成立省属国有独资企业的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并赋予免税品特许经营权的申请,并经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近日,公司即将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