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北京市委常委会12日通过了《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记者从北京市住保办获悉,《通知》规定: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都将纳入公租房准入范围。
《通知》涉及北京市公租房的建设、审核、分配及后期管理各项政策,首次明确规定,公租房准入对象包括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在公租房资质审核上,将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分配上实行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
北京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快解决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住房问题,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北京从2009年开始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十二五”期间建设收购公租房30万套以上,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60%以上。截至目前,北京已累计落实公租房项目98个、10.3万套,年内将配租1万户以上。今年6月30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揭牌成立,财政注资100亿元,为全国最大规模保障房专用投资平台,专门负责本市公租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
此外,北京市海淀区住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海淀区作为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推行的试点,已于10月10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及选房配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