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交通部门获悉,《嘉兴市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出台,我市交通运输、公安等10部门将联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据悉,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有关部门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相关部门将会进一步完善路面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强化流动治超,以点带面,扩大路面执法辐射范围,加大治超执法力度。”据市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中明确了交通运输、公安、经信、宣传、安监、工商、质检、物价、法制和纠风等10部门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职责,各部门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治超中出现的新问题,联合制定治超相关政策,实现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综合治理。
根据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另外,对于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将一查到底,倒查至运输货场、码头、配载场及大型工程建材、大型化工产品等货运源头、车辆源头和监管源头,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对因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造成当地桥梁垮塌或重大人员伤亡等事故的,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