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物流基地和龙头企业,加快辖区大物流建设的进程,近日,秀洲区启动2011年-2013年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龙头企业评定工作。
为使评定工作更加透明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秀洲区交通局精心制定了新的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龙头企业评定标准。新标准规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场地规模必须在50亩以上,龙头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业务人员30%以上具有中等以上学历,同时对经营状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化水平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接下来,区交通局将组织人员成立评估小组,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咨询和实地勘察的方式对申报的物流基地和龙头企业进行评估,对于达到评定标准的物流基地和龙头企业,将继续列入重点扶持范畴,如果未达到评定标准,将取消重点扶持资格。
此次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龙头企业评定工作的启动,有利于发挥秀洲区物流基地的集聚功能以及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对于推进秀洲区交通运输业的转型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