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教育部发布今年高校招生第2号预警,提醒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录取程序和操作规则,谨防非法中介诈骗活动。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过半,为了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录取程序和操作规则,谨防非法中介诈骗活动,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预警信息强调,普通高校招生首先须具备国家核准的相关资格,招生计划要经省招办集中公布;考生个人须参加高考且成绩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并填报志愿;在一个省的范围内只有省招办与相关高校联系,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网上录取。高校招生不得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考生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通过省级招办和高校指定的方式查询确认录取结果,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若有疑惑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从近年来查处的招生诈骗典型案件看,招生诈骗的主要特征是:不法分子在诈骗过程中利用考生和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低分高录的侥幸心理及上当受骗后碍于面子不愿声张举报的心理,通过虚构与招生部门的密切关系,甚至假冒招生院校及工作人员,借助熟人作担保,以虚假承诺做诱饵,编造“交钱就能实现低分高录”的谎言,实现诈骗目的。
不法分子主要采取4种诈骗伎俩:
一是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二是伪造虚假招生信息。近日,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查处了所谓“华北科技大学”网站,其假冒并窃取华北科技学院网站信息,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天津文理大学”网站窃取南开大学等高校网站信息,并宣称交纳3000元即可获得该校毕业证书等。
教育部提醒考生,通过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在这个名单之外的各类办学机构均不具备相关资格。
三是鼓吹有所谓内部指标。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与招生机构负责人有私人关系、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能降分录取的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或计划外指标等。
四是误导走所谓特殊招生捷径。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扬部分高校可单独、自主招生,声称只要交钱,即可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还有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许诺教育部认可学历、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等,骗取学生和家长信任,进行诈骗。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招生院校不得避开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擅自录取考生。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社会上俗称“自主招生”)的试点高校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其今年的试点招生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另外,从2008年起,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班次)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和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