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自去年底开展“亮剑”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战果累累。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共破获此类犯罪案件122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0名,移送起诉108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18个,打掉批发、销售侵权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团伙9个。
为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破大案、打源头、断网络”的要求,我市公安机关加强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主动出击,对近几年来全市各领域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接报警、举报、立案侦查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摸清案件高发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掌握作案的特点规律。
在此基础上,全市经侦部门还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对全市4家“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164家“浙江省著名商标”企业进行上门走访,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对其销售方式,特别是授权对象、网上销售情况进行了排摸,以便及时发现被侵权的违法犯罪线索。
去年12月9日至10日,嘉兴、平湖两级公安机关调集经侦、网警、刑侦、特警等警力120余名,开展“亮剑一号”集中统一行动,成功侦破以田某等为首的特大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共摧毁生产、制造、储存、销售及网上交易窝点10个,抓获涉案人员34名,当场查获假冒“艾莱依”等10个品牌羽绒服1万多件以及半成品、辅料、电脑、缝纫机等,涉案总价值达1200余万元,田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我市公安机关乘胜追击,今年1月18日,组织“亮剑二号”集中统一行动,嘉兴、平湖两级公安机关再次调集大批警力,对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的两个团伙进行集中收网,共捣毁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窝点11处,当场抓获制假人员14人,现场查获包装机、灌装机等生产、制造设备10余台。3月2日,我市警方组织“亮剑三号”集中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公安、工商、质监等执法人员400余人,侦破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捣毁窝点16个,收缴假冒商品价值770余万元。
秀洲、海宁两地警方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加强对小家电生产、太阳能热水器、汽车灯泡生产及相关产业侵权行为的排查,侦破了一批案件。在本地打假的同时,海盐警方采取“打出去”的做法,得知当地两家企业生产“奥博斯”、“家家乐”集成吊顶、太阳能热水器商标权在外地被侵犯时,主动出击,先后在成都、重庆成功侦破两起案件,捣毁多个侵权窝点。
我市公安治安部门加大对文化市场和假冒伪劣食品等关系民生案件的查办力度,去年8月和12月,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区慈光公寓某出租房,先后查获近7万张盗版光碟。经调查,来自湖南的刘某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批发、销售盗版光碟,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市公安局和南湖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并于今年1月正式立案侦查,刘某闻风潜逃,专案组立即展开抓捕行动,2月28日在刘某老家将其抓获归案。此外,警方还成功破获陆某、吴某生产销售含瘦肉精猪肉案,苏某、朱某假冒“泰山特曲”、“伊力特曲”注册商标案,卢某假冒“泰山特曲”、“五粮液”、“剑南春”注册商标案,周某、李某生产、销售伪劣粉丝案等案件,上述案件由于涉及与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群众拍手称快。
据悉,“亮剑”行动将持续至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