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新塍镇的朱老太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一张面值24万元的支票时激动得老泪纵横,这张支票,她足足盼望了近10年。据了解,秀洲法院在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通过对转移、隐匿财产、虚假恶意诉讼、隐瞒、漏报、拒不报告财产和长期外出逃避执行等行为进行反制,目前已执结此类案件38件,解决标的金额136万余元。
8年前,王江泾镇的老周骑车外出时不慎与安徽人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成为植物人。可是,自法院判决生效后的8年来,老周家却始终没获得赔偿,原因是王某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最后还玩起了“人间蒸发”。
今年4月初,一直没有放弃追查的执行人员突然发现王某在宁波某银行存入了6万元存款。与此同时,王某的妻子在安徽一家银行存款20余万元。为防止惊动对方,执行人员兵分两路前往宁波、安徽两地扣划银行存款。这个举动惊动了王某。5月中旬,王某来到区法院,辩称其与妻子已于2009年离婚,但提供不出任何书面证据,妄想逃避债务。执行人员认为,事故发生时王某和妻子还没离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哑口无言。最终,他同意把已扣划的存款悉数支付给老周。更让王某悔恨的是,由于其迟延履行判决长达8年,除已扣划的款项外,还多付了5万多元的双倍利息,为自己拒不履行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