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年度地面沉降范围如何?沉降速率多少?沉降造成哪些危害?昨天,《2010年嘉兴市地面沉降监测成果》公布,全市大部分地区地面沉降速率明显减缓,年沉降量控制在10毫米以内,我市尚未形成明显的沉降漏斗。
监测报告显示,至2010年,我市地面累计沉降量大于100毫米的沉降面积已超过3300平方米,大于300毫米的沉降面积超过1226平方公里,沉降中心已由嘉兴老城区转移至海盐武原一带。截至目前,武原街道和王江泾镇的累计沉降量最大,达1204毫米。虽然全市大部分地区的年沉降量小于10毫米,但平湖市和海盐县的部分地段,2010年度沉降量仍超过10毫米。
市国土局地质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分析,长期过量开采地下水是造成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从1953年开采深层承压地下水以来,全市范围共开凿了地下水开采井1500多眼,开采量逐年增加,累计开采量近34亿立方米,长期超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地下水位区域性持续下降,导致地面沉降并继续发展。
地面的持续沉降,给我市防洪防汛排涝、土地规划利用、城市建设规划发展、航运交通、农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危害。2005年,省有关部门对我市的地面沉降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的数据显示:地面每沉降1毫米,在我市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7亿元,今后每继续沉降1毫米,相应损失将更大。与此同时,在地面沉降造成的经济损失中,间接经济损失要大于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地面沉降灾害经济总损失的40%和60%。
因地面沉降具有不可逆和累进性的特点,在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尚无法采用工程措施对大面积的、缓慢的沉降进行治理,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禁止或者限制开采地下水,控制或减缓地下水位的进一步下降,使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近几年,我市大力整治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目前我市地面沉降速率总体趋缓。这从2010年的监测报告中可得到证实:目前嘉兴各县(市、区)地面沉降的速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减缓,尤其是地下水禁采力度大的桐乡市、海宁市成效更为显著。桐乡市沉降最为严重的屠甸镇,经过自身和相邻的海宁双山连续几年的禁采,地面沉降的速率已逐步放缓,最大沉降速率已从2007年的40毫米至50毫米下降至2010年的9毫米。而海宁双山,自2008年底全面禁止开采地下水后,如今地面沉降速率被控制在10毫米以下。
根据《嘉兴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于已确定地面沉降灾害的重点防范时段和防范区域,我市将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进程,完善禁止或者限制开采地下水的长效管理,全面控制沉降中心区沉降速率,使沉降范围进一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