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与社会服务。近日,我市出台《嘉兴市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朱军一认为,《意见》的主旨就是“让企业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来,培养更多高质量的技能型人才,为嘉兴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教发展
《意见》要求,市教育局及政府各部门,应根据职业教育的特征与要求,加强对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产学合作工作的协调,鼓励、引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院校教学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积极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更好地促进教育资源与社会资源的融合共享,为职业教育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与此同时,各职业院校也要通过学校自身办学特色的形成和服务效应的增强,争取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持续支持。职教集团应不断强化各专业群产学合作分会的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建设,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的联系,积极争取政府相应部门的指导与支持,广泛开展合作,谋求职教集团更好更快发展。
《意见》同时希望,广大企业应不断更新理念、转变观念,将支持、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技能型人才培养,作为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主动与职业院校加强合作,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通过与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6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校企合作
为支持校企合作,《意见》指出,从2011年起,市政府每年从教育资金中安排不少于600万元,作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与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资助市属院校教学改革与集团化办学,经费主要用于专业结构优化与课程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教学基地与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师生实践与订单培养补助、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集团建设与发展等。
其中,对经省教育厅核准同意新设立的高职专业和市教育局核准同意新设立的中职专业,连续3年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专项补助;对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的标准化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分别按实际投资额25%和2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进校承担教学任务和在校外开展实习指导的兼职教师,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对学生实习耗损、学生实习保险、教师实践锻炼,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助。
另外,为保障嘉兴欣禾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与发展,每年从校企合作专项经费中安排6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支持该集团运行体制机制建设、合作活动开展,以及“校企合作优秀项目”等的评比、表彰和奖励等,以促进集团加快建设和发展。
完善政策深化职教人才培养模式
为了形成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良性互动的局面,《意见》还进一步明确相关鼓励政策和工作措施。
首先,市财政对职业院校实行按专业分类核拨生均经费的政策,根据工科、理科、文经管类等不同专业的培养特点,按不同标准实施差异化拨付。其次,按规定落实学生实习报酬所得税税前列支、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第三,加强政府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统筹,重点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以职教集团成员院校教学资源为基础,以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为平台,建立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力开展企业员工和社会人员的技能培训与鉴定。第四,支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服务。
“在目前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还有不少是靠学校的人情和面子,《意见》的出台,突出了吸引企业的重点,从大的税收政策的鼓励,到小的损耗补贴等,都给予了明确支持,这肯定会对企业产生很大的吸引力,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意见》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嘉兴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周建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