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本地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点将于下月开市,从6月1日起,市民可就近在专门的摊位上买到新鲜的本地瓜果了。
根据《2011年本地农户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点规划占道设置与引摊入市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市市区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规划占道设置点共25个。其中,南湖区9个,秀洲区5个,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11个。此外,还有23个农贸市场也将同时向本地瓜果农户“敞开怀抱”。
据悉,为解决农民进城卖瓜果难的问题,我市推出的“农户自产自销瓜果摊点”已走过了十多个年头。“今年,我市城管系统开展了‘暖心便民送服务’专项行动,通过设置本地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点,为本地瓜果农户和广大市民提供服务。”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实施意见》规定,市区所有的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规划占道设置点,设置时间为6月1日至9月20日,经营时间为每天6:00至21:30。设摊农户需持当地村委会证明,到摊点所在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办理临时摊位证,自带保洁工具和遮阳伞。此外,25个定点摊位销售的瓜果必须是本地农户自产的各类水果,每个摊位必须摆放由市(区)城管执法部门统一制作的标志牌,便于农户设摊和日常管理。
记者还了解到,市城管部门对每个定点摊位的设置情况还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每个定点摊位设置在人行道侧石后2米(特殊路段可放宽到侧石后1米),不得占用盲道,距道路交叉口20米以上,不得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不得占用城市绿地。
“为了让农民得到实惠,这些定点摊位将不收取摊位费,各街道原则上按每个摊位(占地2平方米以内)每天1元,每50公斤西瓜每天1元,收取卫生保洁费。”市城管执法局综合处处长陈孝甄告诉记者,每个定点摊位产生的垃圾,摊主及保洁员需要随时收集,日产日清,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违反规定、经教育无效的摊主,将依法取消其设摊资格。
同时,去年市区有19个农贸市场向本地瓜果“敞开怀抱”,本地瓜果农户在这些农贸市场取得合法身份。今年,这一便民措施将得到延续,23个农贸市场继续向本地自产自销瓜果“亮绿灯”,允许本地农户进入农贸市场摆摊卖自家瓜果。根据统一规划,今年本地季节性瓜果可进入的农贸市场有23个,其中南湖区9个,秀洲区1个,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