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追踪)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宜良县“千亩人工湖”事件
大片农田被填挖开发(4月21日摄)。近日,云南宜良“租用千亩农用地建造人工湖”事件备受关注。当地政府部门说,这是个建设生态湿地的公益性项目,未改变土地性质。但部分群众则认为,以改善环境之名,低价强租村民承包地,日后便于房地产开发,这是典型的“以租代征”。新华社记者杨宗友摄
新华网昆明5月16日电针对新华社“新华视点”5月3日披露的云南宜良“千亩人工湖”事件,国务院纠风办及国土资源部近日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宜良县开展调查。宜良县主要领导表示深刻反思,坚决纠正违规违法用地行为,租占的土地也将交还给村民。
5月3日,新华社播发“新华视点”稿件《涉嫌“以租代征”失地村民质疑——云南宜良“千亩人工湖”事件追踪》后,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在各方压力下,宜良县委、县政府承认,项目实施存在五大问题:第一,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第二,对政策法规理解片面。第三,土地流转中没有做到依法遵规履程。第四,群众工作不够深入。第五,对新闻舆论监督重视不够。
县长左广表示,县里因为急于求成,没有吃透中央保护耕地等政策法规,特别是土地租用由县政府和村委会直接签订协议很不妥,协议主体错误,违背了法定程序,也违背了部分村民不愿将土地出租的意愿。
针对上述问题,宜良县表示认真整改。一方面,坚决停止施工,废止县政府与村集体签订的租地协议,土地交还给村民,违约后果(含经济损失等)由县政府全部承担。另一方面,全力配合国家调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并提供所有材料,坚决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对全县所有项目进行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13日记者回访宜良,看到施工现场的机械和人员已全部撤出,项目已经停工。但部分村民表示,一些土地已被挖开,希望政府恢复耕种,还地于民。如果确实要租地搞开发,必须与农户商量,土地承包权是农户的,怎么租、什么价,不能由县政府和村委会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