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嘉兴市教育考试院获悉,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今年高考的实施意见,详细梳理罗列了高考录取和加分的相关规定。
7月上旬开始录取
今年的高考仍然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对已投档未被录取考生的原因解释由高校负责。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
投档时按科类及考试类别,根据考生总分(文化总分加政策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高低投档,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一类考试科目排序,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列与一类相同。三类考试科目排序,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符合条件可加分
在高中阶段,因为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在2010年12月31日前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考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2010年12月31日后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项目2010年1月6日至12月31日获奖获证者,限定在文件规定的项目和赛事范围内,2010年12月31日后获奖获证者不再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这五类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提供加分证书或材料的截止时间为6月6日。此后获得的证书不再享受政策加分。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一项高分加分,不得累加。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不享受体育项目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