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游,远离水,同学邀,立拒绝;会游泳,莫逞能,下水前,想亲人……”这是由嘉兴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创作的预防溺水的“三字经”。“要游泳,告家长,跳水潜泳会受伤。伙伴不见大声喊,叫来大人最理想。防溺水,要注意,水渠旁边莫贪玩……”这是老师们收集的安全儿歌。每年5月至9月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记者昨天从嘉兴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在去年第一届专项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从今年5月起推出第二届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活动,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和生动。
防溺水事故
专项教育
去年,我市以全体中小学生为对象,开展了第一届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活动,当年溺水死亡学生为10人,比2009年减少11人。
今年的专项教育活动在去年的基础上有了改进和补充,市教育局对学校提出了“八个一”的活动要求,即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开展一次防溺水“三字经”、儿歌诵读活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预防溺水的黑板报或制作宣传栏,挂一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横幅,发一份《告家长书》,布置一份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设立一个严禁私自下河游泳的警示牌。
对学生提出了六个“不准”: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不准擅自到钱塘江江堤下玩耍、观潮;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建立防溺水教育
长效机制
据介绍,去年全市因溺水死亡的学生共10人,其中初中生3人,小学生5人,幼儿2人,全部为农村学生。市教育局分析后发现,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放学回家的途中或节假日;小学生最多,农村学生多于城市学生,外来人员子女略多于本地学生;往往是稍有一点游泳技能的学生比会游泳和不会游泳的学生更容易出问题,主要原因是有一点游泳技能的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差,又喜欢冒险尝试;本地学生溺水一般发生在自家(或村)附近的小河,而外来人员子女溺水大多发生在公园或一些相对陌生的河道。
针对上述现象,市教育部门决定逐步建立学校防溺水教育长效机制,每年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期间,任课教师在每天上课前和放学前要用1分钟左右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要私自下水;在端午和暑假放假前,学校必须进行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把学生防溺水“六个不准”列为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内容,并建立学生互相监督和举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按照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农村学校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情况,统一编排同村学生为一个小组,并选取其中一名学生为组长,组成“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互相教育”的防溺水“三互”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