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山东商报》、《重庆晚报》等报道
昨日起,我国对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当天凌晨,北京、南京、广州、深圳、重庆、杭州等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多名涉嫌醉酒驾驶者,他们将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诉讼,面临刑事处罚。
多地现“醉驾入刑”第一人
北京: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因醉酒驾车,1日被北京交管部门查获,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驶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当被问到是否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时,李俊杰表示,自己“不知道北京查得这么严”,也“不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与李俊杰同行的朋友一直在向交警求情:“就这么点事,让他认个错,您就把他放了吧。”直到清晨,渐渐清醒后,李俊杰向民警表示:“我知道我错了。”
重庆:昨日凌晨,重庆一包工头廖某酒后送同样醉酒的朋友回家,被警方查获,成为重庆市“醉驾入刑”第一人。
杭州:昨日凌晨,淳安一男子李某,因醉酒驾驶被警方查获,他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杭州市因醉酒驾驶被刑事处罚的第一人。经查,该男子姓李,是在KTV聚会喝酒后驾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的。
成都:1日零时40分,一辆南充牌照的黑色捷达车接受检查。司机蔡钦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达188毫克,已属醉酒后驾车的刑事违法行为。据蔡钦介绍,4月30日晚11时许,他和几名朋友在城西吃夜宵时,喝了10多杯啤酒,“就两三瓶啤酒,我平时很少喝酒”。
深圳:1日凌晨2时,交警将一名香港人、一名美籍华人和一名快递员带回局里调查。3人血液检测后,如果达到醉酒标准,将在5日内被送检察院起诉。
广州:一名31岁的本地周姓男子成为新法实施后的广州醉驾第一人,已被执行刑事拘留。
醉驾司机心态面面观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些人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屡屡触及公共安全的底线?交通民警为记者分析了醉驾司机的种种心态。
心态一:逞强好胜。“醉酒者一种典型的心态就是‘不服输’。很多醉酒者会表现得不知天高地厚,要表现得酒量比别人大。醉酒后开车也是为了表现自己喝酒后‘没事’,比别人强。”民警说。
心态二:图方便。不少被查获的酒驾司机会这样为自己开脱:“我们家离得近,明天还要出门,喝这么点酒没事。”
心态三:侥幸,觉得自己不会出事。“很多人在饮酒后心理上会发生变化,对于危险的判断变得迟钝,或是盲目自信,总觉得自己不会出事。”交警告诉记者,很大一部分酒驾司机是因为这种原因选择铤而走险。
心态四:面子作怪。传统的酒文化中,“喝好”、“喝倒”才是“心诚”的表现,很多司机表示“朋友关系好,不喝不合适”,或者是“与上司、客户应酬,不得不喝”。
醉驾被拘役,
代价可不轻。
法律非儿戏,
举杯当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