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瓶子贴上新标签,散装酒兑进自来水,货值55万余元的假冒“泰山”、“伊力”特曲还没出手,“酒厂”老板就被“请”进了看守所。前两天,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将苏某批准逮捕,这是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又一重大战果。
开了家造假“酒厂”
现年38岁的浙江苍南县人苏某虽只有初中文化,但他头脑精明,当过学徒、修过家电、做过小生意,几年前曾在桐乡开饭店,后因生意不好关门回了温州。
2009年夏,苏某在桐乡开饭店时认识的男子小罗(另案处理)打来电话,请苏某合伙做假酒生意。“你去弄商标、包装,原料和销路我负责。”见苏某迟疑,小罗保证,“我做的酒肯定是能喝的,每生产一箱酒给你5块钱。”苏某最终答应了,他拿着“泰山”和“伊力”两种酒的包装盒,根据街头小广告找到有关造假者,很快搞出了假冒包装和商标等样品。
因为对嘉兴熟悉,苏某在东栅工业园区某包装厂租了间仓库,小罗搬来酒桶,2009年底,“酒厂”开张了。
散装酒加自来水勾兑
苏某的“酒厂”够简单:仓库里放几个大酒桶,里面装着用散装酒加自来水勾兑出的产品,从江苏雇来的3个妇女每天在这里清洗旧酒瓶,灌酒、贴标签、装箱、打包,每天要灌50多箱。
“酒厂”是苏某亲自管理的,他通常在凌晨,开车把酒送到约定地点,交货给小罗。据苏某交代,他的“酒厂”生产过两批假酒,因为外包装没达到客户要求,所以还没销出去,一直存放在仓库里。
后来,嘉兴市工商局南湖分局一举查获了苏某的假酒生产车间,当场查扣假冒“泰山”牌五年陈酿浓香型白酒2267箱、“伊力”牌浓香型白酒532箱,每箱均6瓶,同时查扣假冒包装箱11000只、空瓶14000余只、散装白酒82桶及封口机、打码机各1台。
查处时苏某不在现场,得知消息后,他迅速潜逃。今年3月24日,苏某在广西南宁市某小区租房内被当地警方抓获。
经山东泰山生力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这批“泰山”、“伊力”白酒均系假冒两家公司的注册商标。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苏某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泰山”、“伊力”两个商标用于其生产的白酒上,非法经营数额为559255元,其行为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