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喜羊羊”卡通形象著作权案在南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包括禾城两家知名商场,原被告双方围绕三大焦点展开激辩,其中一被告庭审后与原告达成和解。
事件回顾:动漫形象被滥用 “喜羊羊”主人告了嘉兴两商场
随着国产动漫《喜羊羊与灰太郎》的热播,一些商家看到了里面的商机,纷纷生产印有“喜羊羊”等卡通形象的各类衍生商品。
为维护自身权益,“喜羊羊”卡通形象著作权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原创公司)日前来到嘉兴展开维权行动,向法院提起了7起侵犯著作财产权诉讼,被告包括禾城两家知名商场:江南大厦和戴梦得购物中心。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涉及的侵权商品主要有笔袋、靠背、床上用品、儿童板凳等,涉嫌侵权商品的共同特点是,产品上都印有“喜羊羊”或“美羊羊”的动漫形象。
广东原创公司认为,两大商场的做法均侵犯了原告拥有的卡通形象著作权,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就每件商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至8万元不等。
法庭聚焦:双方围绕三大焦点展开激辩 案件最终和解撤诉
昨天,首先出庭应诉的是被告之一江南大厦。法庭上,围绕被告在商品购销过程中是否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8万元赔偿数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焦点问题,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
江南大厦的代理律师李亚伟指出,对于原告的维权行为,他们表示理解和支持,作为在嘉兴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他们的产品绝对不会是三无产品,都是有合法来源的,也不会去故意侵权牟利,希望对方能找到真正的责任人,而他们也会进一步协助原告维权。为证明有合法来源,江南大厦方出示了相关商品购销合同及生产商的相关情况。
广东原创公司的代理律师邹文龙则表示,尽管被告能提供商品购销合同及生产商的相关情况,但他们认为,被告在商品买卖中并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被告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著作权中的发行权,同时,由于原告无法估算实际损失,只能按照相关法律来提起法定赔偿金额。
庭审后,双方均表达了调解的意愿。之后,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涉及江南大厦的这批案件,最后以双方和解、原告撤诉告终。
庭外话题:生产商难追诉 原告想在流通环节截流警示
“实际上,这次我们还一并告了供货给江南大厦的一家上海家纺企业,因为后来实在找不到人,只能当庭对其撤诉。”邹文龙告诉记者,这7起案件,仅仅是第一场维权战,接下来,他们还将陆续起诉一批涉嫌侵权的商场。
“去年开始,我们就在侵权情况比较严重的长三角地区展开了维权工作,光我手上已有上百个维权案件。”邹文龙说,目前,之所以对流通环节中的侵权行为打击力度颇大,主要是在维权行动中,他们发现追诉生产商的责任实在太难,“很多生产商要么查不到,要么就是一个注册‘空壳’,根本找不到人。我们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