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爆炸的厂房(4月14日摄)。
事故善后有序进行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同时要举一反三,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黑龙江省副省长徐广国、黑龙江省安监局局长张升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处理等事宜。
目前,事故危险源已经消除,工厂已停产关闭。经环保部门现场多点监测,空气质量指标没有超过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标准值,对周边生产生活环境未造成影响。
14日上午10时30分,大庆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会议指出,“4·13”事故虽然发生在非法经营的个体企业,但仍暴露出安全监管工作的疏漏。会议决定从当日起,在大庆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取缔非法生产企业,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排查和处理责任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大庆市现已成立由市公安局、市环境检测站、市总工会、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安监局等部门以及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组成的多个调查组,分别负责事故调查、技术鉴定、责任追究等工作。
针对遇难者善后处理事宜,大庆市已成立以让胡路区区长为总负责人的9个善后处理组,做好一家一户、一人一事的安抚工作,事故死难者赔偿事宜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14日下发文件通报“4·13”爆炸事故。《通报》强调,要深入开展中小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续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中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季节性、临时性生产企业。
《通报》要求,要严格安全行政许可。对许可证到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并确保落实到位,在续办手续前,坚决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力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特别要严厉打击非法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