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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公文透明 海宁司法局开通微博公文

2011年4月7日 10:13 [ ] [打印]

  【微博公文】海司办(2011)6号。《关于启用微博公文的通知》http://t.cn/hB6lkV……

  【微博公文】01号。为了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各司法所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

  这个清明小长假,海宁司法局旗下的22个官方微博都收到了2条微博公文。“它具备和传统公文相同的行政效力,又比传统公文简洁。”今天一早,海宁司法局的多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海宁司法局自4月1日起启用微博公文,开全国政府机关微博发公文先河,有北京专家称赞此举为“2.0时代的电子政务”。

  

  微博公文

  “呱呱坠地”

  微博公文是借助网络微博技术发布的一种新型公文,它和传统公文一样具有行政效力,又具备简明便捷、公开透明的特点,更易引起大家的关注。

  “为了让微博公文制度落到实处,我们事先发出通知,详细规定了微博公文的形式。”海宁司法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微博公文分为文头和主体两部分,文头由公文标识【微博公文】和发文字号(引用公文不加发文字号)构成,主体由公文标题、主送部门、公文正文、成文日期、附注等构成。

  有关人员还告诉记者,他们对微博公文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文一条;只能由官方微博发布;个人微博可转发;机密公文一律不得在微博公文中发布。”

  为保证微博公文的正常启用,海宁司法局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市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部开通新浪认证官方微博,工作人员也要开通个人微博,以随时接收微博公文。

  拒绝套话不怕挨骂

  “微博不能超过140个字,想说官话套话也没有空间。”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认为,微博有诸多长处,有效推动政府部门工作作风和文风的改进。

  启用微博公文不怕一些网民无故责骂吗?金中一坦言,在“玻璃房”里晒工作,接受“围观”要付出代价,“上了网什么都不看就骂人的网民我遇到过,这类网民可能根本就不认识我,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发泄渠道。海宁司法系统的官方微博肯定也会遇到类似情况,但我们已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

  截至目前,海宁司法局是全国第一个启用微博公文的政府机关。北京大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所专家、移动政务实验室主任宋刚称赞海宁司法局的举措为“2.0时代的电子政务”。他认为,微博的公开透明和互动性,对执政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宁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值得学习。”

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记者 陈强 通讯员 李枫宇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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