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秀洲区村党委(党总支)工作规程(试行)》正式出台。据悉,出台该《工作规程》主要是为了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和改进村党委(党总支)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要求,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党总支委员会;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立党委的行政村建立纪委,设立党总支的行政村建立纪检小组。
该《工作规程》还就工作职责、议事原则、组织建设、学习培训等作了相应规定。根据规定,村党委(党总支)要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好村干部考核的相关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村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与班子成员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