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袭来时如何避险自救?看到了天坑、蟾蜍过街等异常现象怎么办?近日,江苏省正在对《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进行修订,其中规定: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鼓励公众报告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将民众观察到的异常现象纳入政府信息管理之中,这既是政府部门在动员民众力量群测群防预防地震,完善防灾信息的收集和速报,也是政府在信息处理和回应上的一次制度创新。
以往,民众观察到某种异常现象,比如天坑、蟾蜍过街、群鱼自杀等,一般都是先向媒体报料,然后媒体报道这些现象,引发社会猜疑,最后政府部门站出来辟谣,专家慢条斯理地站出来解释,说那不是地震的征兆,劝民众不要惊慌。在这种信息传播机制中,政府和专家对异常现象的回应往往是滞后的,为谣言的滋生留下了时机,引发了社会恐慌,甚至伤害到政府的公信力。更关键的是,自然界的异常现象有时确实是地震的前兆,对异常现象的漠视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比如山西运城去年发生的地震,地震发生前不少群众向媒体反映家畜异动等反常现象,专家和当地政府部门刚辟谣称“不会发生破坏性地震”,地震就发生了。
鼓励公众向政府报告异常现象,有利于形成群测群防的预防体制。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新版防震减灾法多了一句很醒目的话: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重提被忽略的群测群防,这是中国地震局和专家们沉痛反思的结果。群测群防,就是动员群众参与到地震预测、预防中来,民众在几千年与地震搏斗中所积累的那些经验,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在地震预测尚是世界难题的情况下,这种群测群防的经验尤为可贵。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的相关条款,显然是对新版防震减灾法重新重视群测群防精神的贯彻。不要把民众对异常现象的反应当成愚昧的迷信,而是要敏锐地捕捉这些信息,尊重民间经验,地震预防不能仅仅依靠专家。鼓励公众报告异常现象,有利于政府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从而及时作出回应,让政府的权威声音跑在谣言的前面,而不是被动地辟谣。收到民众对异常现象的报告后,政府部门可以及时作出回应,如果有问题应该强化防范,如果真是正常的自然现象,则可以第一时间向民众作出解释,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