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政科体艺四大类加分项目将集体“瘦身”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新公布的《2011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今年市本级凡符合政策类、科技类、体育类和艺术类四大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获3分或5分的加分,不同类别个人累计最高加分为10分。2012年起,将对各类中考加分项目进行规范调整。
据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介绍,今年的中考加分分值与去年基本相同,优惠加分对象是参加今年中考的市本级学生,加分将计入中考总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5分加分。
政策类项目包括9类考生:具有嘉兴市户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驻嘉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具有嘉兴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科技类加分项目含4类省市科技竞赛,具体指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并获省级三等奖、市级(含市本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活动或比赛仅限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嘉兴市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如属集体项目,加分仅限于第一作者。
体育类加分包括: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参加省、市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列入年度计划内的体育竞赛项目,单项获省、市前六名;集体项目获省级前三名(其中篮球、足球、排球为前六名)、市级前两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规定参赛运动员总数的50%)。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间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艺术类加分包括: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A级、B级的考生。
此外,两类考生可加3分:父母双方户籍地均为市本级且2008年9月30日前为本市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女孩),现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不再生育,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的考生;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间参加省学生艺术特长测试获小B级的考生。
上述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类别重复得奖,只能选加一项。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11年4月30日前,向市、区招生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招生部门验证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市教育局有关人员表示,为贯彻公平公正的中考加分政策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从2012年起,我市中考优惠加分政策将作“瘦身”调整,具体为:
政策类项目取消“双农独女”中考加分;体育类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获奖加分者仅限单项获省前六名、市前三名,集体项目获省级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的50%),当年在上述8个项目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科技类加分项目保留科技创新大赛(不含科幻绘画)一项,获奖加分者仅限省级及以上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者,市级赛区获奖者不再具备加分资格;艺术类加分项目仅限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B级、小B级获得者不再具备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