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4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将再次上调,由目前的980元调整为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现在的8元调整为9.5元,这个标准处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
记者走访中发现,由于年后用工紧张,招工不易,我市不少企业已经主动为员工加薪,对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我市企业大多表现淡定。
调整幅度历年最大
98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实施了一年,从下月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首次突破千元大关,上调至1160元,涨幅为18.37%。与此同时,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5元,增幅达18.75%。“这是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培训处负责人说,“考虑到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比较均衡,全市实行统一标准。”
在物价上涨、劳动力“争夺”加剧等多重现实因素刺激下,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是必然趋势。据这名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我市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也不断上涨,物价持续高位运行,加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逐年上调,劳动力资源相对紧缺,这些因素都促使了最低工资新标准的出台,“地区之间劳动力竞争激烈,我市的薪酬水平至少要与周边地区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这样才能吸引更多求职者。”
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范围包括在嘉兴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将依照执行。
不包括加班工资
从下月起,单位发放给员工的月工资不得低于1160元这个最低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员工月收入只要不低于这个标准,就一定是合法的。按规定,有些收入是要排除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的,劳动者心中有数,才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工资权益。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当月工资收入,不包括加班工资,但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不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员工见习期内也照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工作”则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据介绍,上调小时工资最低标准,正是考虑到这类工作不缴纳社保,有一定风险,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
大量企业年后已提薪
“最低工资标准并非企业的发放标准,而是法定的底线,任何企事业单位都不能违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他认为,在当前劳动力资源相对紧缺的背景下,如果企业固守最低标准为员工发放工资,将很难有竞争力。
年后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已经举办数百场招聘会,记者了解到,为了吸引劳动者,不少企业主动上调了薪水,月薪增幅一般在200元到500元。
秀洲区高照街道的一家贸易公司人事专员谭小姐说,现在倒过来了,是“人选公司”,而不是“公司挑人”,“开年后招工情况不理想,农民工短缺,我们不得不提高薪资待遇。”
市区某日资纺织企业拥有员工160多名,该公司人事部门的蔡女士告诉记者,企业对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一直都非常关注,为应对招工难,他们已将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从去年的980元上调为1200元,不含加班费。“这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在我们预期内,毕竟企业人工成本的持续上升是有目共睹的。”她说。
最低工资标准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果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该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