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有了错就要改正并记住它,免得下次再犯错。但是,驾驶人曹某就是不长记性,又一次因为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这已经是他今年第三次被查了。
3月16日中午12时许,当秀洲交警在凤舞路设卡检查来往车辆时,远远看到一辆摩托车摇摇晃晃地驶来。当驾驶人看到前面有交警在检查时,想掉头就跑,结果被后面的执勤人员拦截。在对曹某进行询问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他满嘴酒气,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了测试。经测试结果显示,曹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38mg/ml,属酒后驾驶,民警随即将其带到大队进行处理。
经电脑系统查询发现,沈某以前已经有两起酒驾行为被处理过。第一次是发生在2011年1月3日大德路口,被新城中队查处过;第二次是发生在2011年2月15日市区中环西路,被直属大队查到。这才仅仅过了一个多月,沈某又因酒后驾车被查处了。
据曹某描述,自己是干体力活的,喝点酒干起活来有劲,但以后绝对不会再喝了,这不仅是对别人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最后,民警依法对曹某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