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我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世贸争端案裁决报告,认定美方对华采取的“双反”措施违反世贸规则。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12日就此发表谈话。
这位负责人表示,该裁决是中方在世贸争端中取得的重大胜利,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这位负责人表示,该案涉及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标准钢管、矩形钢管、非公路用轮胎、复合编织袋等四种产品采取的“双反”措施。美国商务部在该四起“双反”案件中,认定中国商业化运作的国有企业构成了所谓的“公共机构”,并认为中国国有企业提供原材料构成政府“财政资助”。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经过审理,认定美国商务部在这个问题上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标准,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违反了世贸规则。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在中方严重关切的双重救济问题上,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的主张,认为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品在基于非市场经济方法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同时采取反补贴措施,存在双重救济的情形,进而导致对来自中国的产品不当征收反补贴税,违反了世贸规则。中方欢迎上诉机构做出的这一重要裁定。在过去五年间,中方多次与美国政府进行交涉,而美国商务部不顾中国企业、美国进口商的反对,不顾美国法院的判决,拒不改正显失公平的双重救济做法,对中国出口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上诉机构这一裁定肯定了中方一贯的主张。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中方敦促美方立即修改涉案四起“双反”裁决和措施。中方注意到,美国商务部除针对前述四项产品采取“双反”措施外,近年来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二十余起“双反”调查,其做法基本无异。中方要求美方尽快改正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法,确保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