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和“一时糊涂”有关的故事
“矿泉水”咋变味了
口渴的阿亮,顺手从冰柜中拿出一瓶冰镇矿泉水,拧开盖子,张口就喝。“啊!”一声惨叫后,他开始呕吐,瘫倒。
闻声回头的店主李青被吓了一跳,心想:难道这水有毒?难道我店里的矿泉水都有问题?还是他在诈我呀?
李青是桐乡大麻镇某村村民,在该镇工业区边开了一家杂货店。去年6月的一个午后,她正背向店门清点上午的营业款。这时,附近打工的阿亮来到她店里,一声“老板,我买瓶矿泉水”后,就自己动手到冰柜中拿起冰镇矿泉水喝起来。阿亮的惨叫、倒地,李青既纳闷又害怕,随即报警,将阿亮送到医院。
阿亮通过及时洗胃,逃过一劫。经诊断,阿亮是冰醋酸中毒。而那瓶矿泉水则被拿到当地相关部门封样、化验,也确定矿泉水里面有含量高达40%的冰醋酸。
出院后,阿亮找到李青,要她赔偿损失。李青暗想:这水是不是阿亮故意带来,趁她不备,施苦肉计,来敲诈她呀?“我从没放过,不可能是我的问题!”因心怀猜疑,李青拒绝赔偿。阿亮恼了,把李青告上法院。
经审理,法官从案件证据中发现,事发后,矿泉水瓶中的醋酸温度很低,瓶外有许多冷凝水。据此判断,该矿泉水的确取自李青店内的冰柜,从而排除了李青的猜疑。通过法院的调解,最终,李青承认了自己粗心大意、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自愿补偿阿亮13000元。
人生需要“难得糊涂”的精神,可像李青这样的糊涂,人命关天,可要不得。
“好心”的小偷
如果说小偷也会存“好心”,基本没人会相信。可桐乡还真出了这么一个小偷,因为好心和细心,被免予刑事处罚。
段某,30岁,重庆人,来桐乡打工已有多年,一直租住在桐乡市郊某小区内。去年10月25日,眼见天气转凉,段某打算到桐乡某商贸中心买条被子。他骑着自行车来到该商贸中心,买完被子出来,已是下午4时多。
他走到停车棚想拿自行车,突然有个意外发现:自己车子旁边停了辆摩托车,车主真够“马大哈”,钥匙也没拔,直接插在车上。看四周没人,段某临时起意,把摩托车骑回了自己的租房。
车骑回来了,但“偷车是违法的”,段某心里很明白,也很害怕。于是,没多久,他就把车骑回了原来的地方。站在摩托车旁,段某左思右想,觉得这样做还是不安全。“我不偷,会不会又被别人偷走?”不久,段某又将摩托车骑回了租房,决定代为保管。
第二天,段某一下班,就带着摩托车到桐乡屠甸派出所投案自首。为什么选择到屠甸派出所投案自首,段某有自己的想法。因为他在车内找到了一些票据,发现车主是桐乡屠甸人。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段某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较好,又是标准的自首,于是,在量刑建议书中建议,法院对段某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最后,法官采纳了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对段某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关键时刻,一念之间的善恶,也决定你有怎么样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