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安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分局经侦大队按照分局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打击工作。近日,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共查获假冒伪劣香烟2800余条,涉案价值140万余元。
2011年1月18日,秀洲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嘉兴市烟草专卖局移送来的“杨洪波、方俊杰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一案。经查,杨洪波、方俊杰于2011年1月17日受“徐俊城”的雇佣,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闽BB5***的丰田大霸王汽车运输约45箱的卷烟(每箱50条)至嘉兴。之后,杨洪波、方俊杰在嘉兴中山西路某酒店门口与王平等人交易时被抓获,而王平等人则驾驶着闽BB5***的丰田大霸王汽车逃跑。
据了解,分局已于2011年1月18日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于1月20日晚上22时通过线索排查在嘉兴市紫阳街的某饭店将犯罪嫌疑人王平、王建平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平、王建平交代了“自2010年6月以来从福建云霄的“眼镜”那儿购买假冒香烟到嘉兴贩卖”的犯罪事实。2011年1月18日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杨洪波、方俊杰正是运输这批假冒香烟到嘉兴的驾驶员。
目前,杨洪波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于2月26日被秀洲区检察院提请逮捕,案件侦查工作告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