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海洋与渔业局回应质疑“海上皇宫”案处理无先例可循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曾被认定为违建要求拆除的深圳“海上皇宫”日前获准开业,很多网友称政府部门是在“扇自己的耳光”。22日,深圳市龙岗区海洋与渔业局回应称,“海上皇宫”之类海上案件执行无前例可循,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决定对其拆解改造功能后经营休闲渔业项目。
>>多部门无权监管“海上皇宫”
据悉,“海上皇宫”拆解改造后,深圳市区两级海洋部门经现场审核先后对其颁发了“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海上皇宫”既向游客有偿提供饮食,又有厕所等需向海洋排污的设备,但对“海上皇宫”监管的只有海洋部门。22日,深圳市人居委水污染生态保护处处长杨军、龙岗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武新、南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陈东如均表示,因“海上皇宫”在海上,所以不对其行使管辖权。
>>海洋与渔业局爆破拖离易致灾害
22日,龙岗区海洋与渔业局发布通报称,类似“海上皇宫”的海上案件执行无前例可循,综合考虑防止海域污染、相邻养殖户的财产人身安全和大型拖船进入困难等因素,爆破拆毁、整体拖离拆迁等方案均可能造成次生灾害,形成安全隐患。
根据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结合龙岗区海域实际及社会群众、当事人的诉求,综合考虑“符合功能区划”“资源利用最大化”及“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等多方面因素,经反复调研论证,最终决定将该构筑物拆解拖离,根据其结构及功能要求改造成为1个养殖渔排和1个休闲垂钓渔排,作为休闲渔业项目依法依规对外经营。
改造后符合各项要求
通报称,“海上皇宫”构筑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于2007年以经营休闲渔业项目的名义办了经营执照,但没对“海上皇宫”构筑物进行休闲渔业项目经营,而是作为私人会所,不对外开放,造成了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无法办理合法手续、非法占用海域的事实。而经改造成休闲渔排和养殖渔排后,既符合功能区划要求,又符合其公司经营资质的要求,可以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这座坐落于深圳市南澳东山湾海域、漂浮在海面上的别墅,耗资接近亿元,整个建筑约有7000平方海上皇宫全景米,有花园、游泳池、跑马场,还有豪华游艇,主人卧室里铺有真正的北极熊皮毛,被外界俗称为“海上皇宫”。
2003年兴建,2005年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但一直屹立不倒,照常运转。经过媒体报道后,“海上皇宫”事件引发广泛关注。2010年1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成立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认定“海上皇宫”构筑物非法占用海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