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照街道自成立以来,始终把拆违作为加强社会管理、提升城市品位、营造良好生活和发展环境的一项基础工作。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全街道力量,打响了第一场拆违攻坚战,在秀园、象贤、陶泾、新义四个小区共拆除735处近1万平方米违章建筑。2008年以来,街道始终坚持立足预防、抓早抓小、全民发动、全员参与,全力遏制新的“两违”产生。三年来,又拆除违章建筑32起,3484平方米,有效地把“两违”现象遏制在萌芽阶段。高照街道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做到三个到位
2008年区政府为召开集中清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会议后,高照街道思想高度重视,措施坚决有力,行动迅速果断,做到了三个到位。
思想认识到位。街道清醒地认识到,拆违不是哪条线的工作,而是街道的中心工作,必须主要领导亲自抓;拆违必须立足预防抓早抓小,不能松一阵紧一阵搞运动战;拆违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整治,拆后监管和长效管理措施必须及时跟上。切实把拆违整治摆在街道工作的重要位置。
教育宣传到位。加大宣传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向各村、社区及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张挂横幅、标语于各村委会及主要道路两旁,并深入“两违”较严重的荫家桥等区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形成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一起参与“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不少村民刚有搭建违章建筑的想法,周边群众就主动劝说并向村社区报告,经过村社区和街道有关部门上门工作,使许多违章建筑尚未搭建即被制止。
组织力量到位。及时成立清理整治“两违”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重要拆违方案街道班子会议集体研究,重要拆违行动,街道和村社区干部全体行动。2010年春节前,象贤小区五区38幢业主在其房屋的西侧搭建违章建筑,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街道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协同高照执法中队、公安等部门,联合成功拆除该违章建筑,面积约40余平方米。行动中,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班子成员全部参加。
二、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做到三个及时
违章建筑一旦成片蔓延,事后整治不仅成本高、难度大,而且容易激化矛盾。对此,高照街道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快速反应,果断行动,做到了每一起违章建筑都被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加强巡逻早发现。在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举报、落实村社区监管责任的同时,加大城管中队巡查力度,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特别是对“两违”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全方位巡查,做到日常巡查不间断、全面巡查无死角,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违建动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制止。
果断行动早拆除。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新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发现的违章建筑,街道做到快速组织力量查处,快速开展调查取证,快速下达停建通知。对不听劝阻停工和不愿自行拆除的,街道立即启动相应程序,迅速行动,果断出击,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力量依法拆除,始终保持拆违高压态势,确保违章建筑不蔓延。
巩固成果强监管。加强重要时段监管,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春节前后是违章建筑搭建的高发期。几年来,街道每年在春节长假前开展违章建筑排查,长假期间要求各村社区每日汇报,一旦发现违章建筑,及时拆除。2010年春节前后,街道拆除违章建筑4起,面积为88.26平方,制止1起违章建筑,面积1442.56平方,对周边准备搭建违章建筑的居民起到了教育与震慑作用。2011年1月26日,又及时拆除一起占地174平方米的违章建筑。
三、文明执法,有情操作,做到三个不出现
拆违对每个当事人来说,都是直接的利益损失,方法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对此,高照街道始终坚持刚柔并举,多管齐下,人性化操作,确保拆违过程平稳,做到了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拆后不反弹。
坚持反复宣传劝说教育。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争取当事人的理解配合,是做好拆违工作最重要、最基础的第一步。几年来,高照街道对每一起发现的违章建筑,都坚持回访、跟踪、劝阻制度,都做到反复上门宣传教育,城管队员、村社区干部、街道分管领导,通过各种方式、渠道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于情,晓之于理,明之于法,说服当事人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008年以来街道拆除的32起违章建筑中,有25起是当事人经宣传教育后街道组织专业队伍协助拆除的,有5起是当事人自行拆除的。
坚持规范文明和谐执法。为避免拆违过程中矛盾激化,高照街道十分注重规范文明和谐执法。从开展调查取证,发出停建通知,进入查处程序,研究处理意见,到现场实施拆除,都严格落实依法执法、和谐执法的工作要求,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方案周全,有理有据有节,避免了现场冲突、拆后反弹。几年来,高照街道采访拆整治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现场对抗执法事件。
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整治。违章建筑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有的切实是生产生活有困难,有的因为拆迁遗留问题未解决,等等。对这些问题,高照街道坚持多管齐下,针对其背后根源采取配套措施综合整治。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等,把思想工作做到当事人的“心坎上”,减少拆违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