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续三年在省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前三
2011年2月16日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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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传来好消息,在201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名列第三。至此,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已连续三年在省院绩效考核中居于前三。
近年来,嘉兴市人民检察院自觉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保障民生民利相结合,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调处工作以化解矛盾。去年全年共受理申诉案件609件,提出抗诉50件,调解改判17件。此外,还独立调处42件民事申诉案。办理督促起诉77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54亿元。与此同时,出台的《检察主导下的民事调解、和解机制》,被省检察院评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创新成果。与市环保局共同出台《关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若干意见》,为全省首创,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向全省推广。其中成功办理的一起民事抗诉案,被高检院领导批示为检察机关服务民生典范,被市委、市政府收录进我市改革开放30周年暨撤地建市25周年成就展案例。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杨茜 通讯员 佳剑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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