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日本汽车制造企业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召回问题汽车,但中国市场再次“例外”,不在召回之列。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那些名头响当当的跨国企业近年在全球召回问题产品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漏了”中国。
2010年9月,以优质著称的美国大品牌雅培公司在全球召回Similac品牌婴儿配方奶粉,并不包括中国市场。更多的“中国例外”,却显出几分大企业面对消费者不应有的蛮横态度。譬如一家500强的家电企业,面对产品的同样问题时,在中国以外的市场选择召回,在中国却是提供“恰当的检查及维修服务”。虽然消费者十分反对,他们也坚持不召回产品。而另一家IT企业就更牛了,从2006年至2010年其推出的笔记本电脑因“闪屏”、“主板过热”等质量问题屡屡遭到消费者投诉,2010年被央视3·15晚会关注,此公司依然只是“郑重道歉”,导致170余名消费者通过集体维权律师团向国家质监总局提交行政投诉书,请求政府下令召回疑为存在问题的笔记本电脑。即便如此,该公司也只是延长了产品的保质期,决不宣布召回明显存在缺陷的产品。
即便是宣布了召回的大企业,也态度敷衍。2010年8月,一家电跨国公司宣布召回中国市场上出现“冷藏室不冷”、“冷藏室过冷”等不正常现象的大量冰箱。但该公司的两条报修热线很快就难以拨通。
在诸多全球召回面前,中国缘何例外?主要是因中国的相关法律不完善。以汽车行业为例,目前我国汽车企业汽车召回依据的是2004年制定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对企图隐瞒缺陷的汽车制造商课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这对汽车厂家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产品召回则需付出极大代价。而在美国,一家日本汽车制造商仅因召回速度慢了一点,就被美国交通部处以1640万美元罚款。
产品召回制度的不完善,也是“中国例外”的一个主要原因。在美国,美国人在使用汽车时发现安全隐患,可向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投诉,若技术人员确认车辆存在任何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经过类似“听证会”程序和最终调查决定,制造商即需书面通知购车者召回车辆。若有延误,则严惩不贷。
怎样让中国不再“例外”?首先,对于包括500强在内的任何企业,都不要期望通过道德因素去约束它,甚至也不要期望舆论压力能起到多大作用。既然以逐利为天性,那就要以严格的法律法规在利益的源头扼制其不良的趋向。
其次,应让跨国公司改变“观念”,使其不再仅仅将中国当作一个“低成本扩张”市场,而是要将中国视为重要的消费市场,而这个市场的消费者不容忽略与歧视。一旦发生该在中国市场召回却有意“漏了”的事情,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而消费者也可如上文面对IT企业的案例一样集体维权。
实际上,由于网络的普及,中国市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例外”,任何“全球召回”的企业,都不应再让“中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