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2月13日电今年1月中旬,位于浙东沿海的临海市南洋涂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范围内的首批4宗公开出让海域在该市政府办事大厅成功挂牌出让。
这标志着临海市开展海域使用市场化运作迈开了重要一步。而在整个浙东沿海,海域使用权抵押行为已经如火如荼。
记者13日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2010年,浙江省海域使用权抵押金额突飞猛涨,同比增加了238.21%。
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2010年省政府及沿海市、县政府核发海域使用权证书249本,新增确权海域面积4066.6公顷;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121本,抵押金额30亿元。
在沿海一些地方积极探索的基础上,浙江省政府去年10月发文,决定全面推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发挥海域使用权的融资功能,促进涉海产业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实力。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在最新发布的《关于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向金融机构申请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抵押物必须是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且不得有下列任何一个情形: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的;未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存在擅自改变海域用途或超越批准用海范围等违法行为,抵押期限超过海域使用权期限的;海域使用权被依法冻结的;涉及油气及其他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等。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的这位负责人表示,该省严格落实围填海计划指标管理,确保重点项目用海,基本满足了温台沿海产业带建设用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