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多的齐心协力,3年多的万众期待,昨天,捷报从北京传来,嘉兴正式被国务院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行列,为我市从2007年11月正式启动的申报创建工作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文化底蕴丰厚
历史遗存丰富
昨天下午,嘉兴市文化局接到了北京来电,告知国务院已在1月24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嘉兴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明确将嘉兴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认为嘉兴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城市建设特色突出,红色文化价值独特。中国政府网、新华网、网易等各大知名网站昨天都转载了相关消息。
国务院在给浙江省政府的《批复》中要求我省和我市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注重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和地方传统风貌,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要求浙江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加强对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盘点保护历史宝贝
3年完成文化“国考”
据市文化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早在2000年就被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002年,《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首次确定了城市总体发展的目标:围绕水乡特色,突出文化氛围,以“内生双核,显嘉禾秀水;外织三片,塑水都绿城”为主题,建构“一心双核、两幅两轴、三片三楔”的空间布局,协调了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2004年,《嘉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运而生,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正式拉开帷幕。随后,《嘉兴市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相继出台,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据可依。
2007年11月,市委、市政府正式把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计划用3年时间,把嘉兴建设成为一座有形有色、神形兼备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此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进程一直是禾城市民关注的热点之一。
伴随着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我市的文化宝贝得到了全面的保护。目前,我市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79处。其中,市本级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7处,市级文物保护点141处,馆藏文物6万多件。各级“非遗”名录105项,其中,“世遗”1项、“国遗”13项、“省遗”44项。公藏古籍105858册,其中善本12127册。有14种5486册善本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94种入选《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嘉兴市图书馆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此外,我市还拥有一批国家、省、市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节日保护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市区除6座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外,另有电力、邮电、丝绸、粽子、地质等民办博物馆或收藏馆。近年来,一批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也陆续出版,如《马家浜文化》、《嘉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嘉兴文杰》、《我们的大运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