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要不得 该怎么赔还得怎么赔
2011年1月13日 13:35
按照规定,交通肇事后应保护现场,等待交警来处理事故,而有些驾驶人因为害怕承担责任,便选择了逃逸。哪知道没多长时间就被交警查获了,由于逃逸保险也不能赔,一下子追悔莫及。
1月12日上午8时46分许,秀洲交警王店中队接到大队指令,称在王店镇梅里小学路段发生一起交通逃逸事故。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据当事人薛某反映,当时他的浙FNC870轿车停在路边,被一辆电瓶三轮车撞了,轿车的车门和反光镜都被擦花了,而肇事驾驶人开着电瓶三轮车一直往塘桥街开去。在调查过程中,有目击证人反映,肇事者是塘桥街上一名做羊毛衫套口生意的男子王某。随后,民警找到了王某,王某面对交警,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而前天发生在嘉海线王店宾馆十字路口的肇事逃逸案也在昨天告破。1月11日下午4时59分许,民警接到报警,称嘉海线王店宾馆十字路口出现了一起车损交通逃逸事故。之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辆浙7071B的小轿车停在路边,车身有明显的擦痕。据报警人李某反映,当时他是由北往南行驶的,在经过王店宾馆路口时,一辆从东面行驶过来的福特轿车突然冲了出来,与车子发生了轻微刮擦,对方停也不停就开走了,所以具体车牌号码也没看清。于是,民警对肇事车辆可能经过的几个监控进行了查看,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FR9025灰色福特轿车存在重大嫌疑。第二天一早,民警联系了该车车主朱某到中队配合处理此案件。驾驶人朱某反映,当时自己感觉好像没碰到,很后悔当时自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保险理赔也赔不到,一切费用全部要自掏腰包。
目前,这两起案件都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
秀洲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沈芳
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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